近日,农业农村部发布《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》(农发〔2023〕1号)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《实施意见》在多个部分对渔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,相关内容摘编如下。
抓紧抓好粮食和农业生产,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
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。发展健康养殖。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养殖技术推广“五大行动”,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。稳定水产养殖面积,编制全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,推进养殖证核发全覆盖,加快建立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。推进适度捕捞。强化渔业资源总量管理,推动渔船管理改革,探索推进渤海限额捕捞试点。支持远洋渔业企业全产业链绿色转型,加强远洋渔业基地建设,加大自捕鱼运回力度。开展平安渔业创建示范。拓展发展空间。积极推进深远海养殖,建设一批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。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,规范增殖生产,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。因地制宜推广以渔治碱模式。创建一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,扎实推进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,推进渔港管理改革。
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。以健康养殖为主发展设施渔业。推行湖泊水库生态环保网箱养殖,加快高标准养殖池塘建设和尾水达标治理。推进陆基和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,积极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,稳妥推进桁架类深远海网箱和养殖工船养殖。
加强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,奠定农业强国建设基础
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。发展健康养殖。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养殖技术推广“五大行动”,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。稳定水产养殖面积,编制全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,推进养殖证核发全覆盖,加快建立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。推进适度捕捞。强化渔业资源总量管理,推动渔船管理改革,探索推进渤海限额捕捞试点。支持远洋渔业企业全产业链绿色转型,加强远洋渔业基地建设,加大自捕鱼运回力度。开展平安渔业创建示范。拓展发展空间。积极推进深远海养殖,建设一批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。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,规范增殖生产,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。因地制宜推广以渔治碱模式。创建一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,扎实推进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,推进渔港管理改革。
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。以健康养殖为主发展设施渔业。推行湖泊水库生态环保网箱养殖,加快高标准养殖池塘建设和尾水达标治理。推进陆基和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,积极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,稳妥推进桁架类深远海网箱和养殖工船养殖。
加强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,奠定农业强国建设基础
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。加快资源普查。全面完成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,加快国家畜禽和水产种质资源库建设,构建开放协作、共享应用的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机制。
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,推进农业绿色全面转型
提升农业资源保护水平。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。推进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,有序扩大伏休期特许捕捞范围,全面实施公海自主休渔,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。修订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,开展珍贵濒危物种资源和栖息地调查。
加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治理。坚持不懈抓好长江十年禁渔。开展退捕渔民就业帮扶“暖心行动”,推动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、帮扶救助等政策。加快实施“亮江工程”,加强以长江流域为重点的渔政队伍和能力建设。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,加强协助巡护队伍建设,健全多部门协同、跨区域联动执法长效机制。开展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完整性指数评价,评估禁捕效果。
培育壮大乡村产业,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
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。提升加工水平。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,发展农产品初加工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。建设一批国际农产品加工园、中国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区和加工技术科研试验基地,大力发展中央厨房、直供直销等业态。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队伍,支持龙头企业在县域布局原料基地和加工产能,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。健全流通网络。深入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,支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建设产地仓储保鲜设施,在重要流通节点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。推进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,加强大型冷藏保鲜、仓储物流等保供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。
强化保障,落实落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任务
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。完善法律法规。加快推动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、耕地保护法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,修订渔业法、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,完善种业振兴、生物安全、动物防疫等领域配套制度。